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关于送达《责令限改通知书》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关于送达《责令限改通知书》的公告
安福县成康建材有限公司 :
你(单位) 2024-09-01至2024-09-30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,2024-07-01至2024-09-30印花税,2024-07-01至2024-09-30地方教育附加,2024-07-01至2024-09-30增值税,2024-07-01至2024-09-30城市维护建设税,2024-07-01至2024-09-30教育费附加,2024-07-01至2024-09-30企业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,现责令你单位于 2024年11月1日前,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。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。
请你单位及时 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,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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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.docx
| 序号 | 纳税人名称 | 纳税人识别号 | 文书字轨号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安福县成康建材有限公司 | 91360829MA3ABGE632 | 安福税平都分局限改〔2024〕758号, 安福税平都分局限改〔2024〕785号 |
国家税务总局 安福县 税务局
2024年10月30日